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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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4 07:39:11来源: [界面]
山东信托的上市之旅一波三折,无论是从山东信托自身存在的问题来看,还是从外部环境来看,都会引发我们的一些思考。
当前,信托业正处于转型关键期。信托公司近年来高速发展,资管规模如今已突破“22万亿”大关,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也呈增长之势。但是另一方面,监管趋严,如《净资本管理办法》的出台,就对信托公司的资本实力产生了一定的压力,2016年至今汹涌的增资潮就是最明显的表现,而上市则有利于信托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此外,由于传统业务的受限,资本市场被业内公认为转型的方向之一。所有这些,都使得信托公司的上市诉求较为强烈。
2016年年末以来,监管层似乎也释放了一些积极的信号。银监会信托部主任邓智毅在就曾在公开场合表示,上市对市场和信托公司是双赢,鼓励信托公司积极介入资本市场。
虽则如此,监管层对信托公司上市的态度依然审慎,而信托行业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是其上市的严重阻碍。如信托的私募性质、轻资本、主业不清晰等,一直被业内人士认为是其多年未有上市的原因。我们从山东信托存在的问题也可以窥得一二。
此外,也或许亦如邓智毅所说,“信托公司上市涉及到多个部门,银监、证监、交易所等,除银监准出外,还需要证监的准入,因此全流程走完需要各方共同配合,共同支持。”就目前而言,信托公司的上市之路依然坎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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