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我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
2017-06-28 07:38:10来源: [证券时报]
日前,中信信托成功中标四川交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该基金设计规模为人民币500亿元,存续期不低于10年,其中省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出资50亿元。
四川交通投资基金用于扶持四川省境内中央和省级交通运输规划确定的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水运工程、客运枢纽站场等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
目前,四川省公路网、高速公路和二级及以上公路总里程等主要指标已位居全国前列,但通道不通、路网不畅、通达不深等问题依然存在。在此背景下,四川交通投资基金的设立有利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和放大效应,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四川省交通基础设施领域,从而加快构建畅通安全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关键词: 中信信托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