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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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5 09:41:47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虽说当前距离43号文的颁布已经有不断的一段时间,但是这个文件对于政信合作的影响还在继续发挥。现在看来,政信合作已经在这个文件的指导下开始进行转型,而众人所关注的PPP项目,或许会成为政信合作转型的重要助力。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2017年以来部分信托公司开始对接一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如一款名为“中部某省份经开区产业园信托”产品中,华中某省平台公司将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项下应收账款质押给光大信托。其还款来源一方面是融资方还本付息,第二还款来源则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
虽然一些新的融资方式也在出现,但目前情况下发主动管理政信信托产品无疑更难。“一是风口浪尖我们不会做;二是流动性趋紧,也在衡量部分地方政府平台是否会出现风险;三是现在市场上利率‘倒挂’,政府资金价格要求很低,而市场资金价格高。”前述信托公司副总称。
其实传统政信合作的困境早已显现。2016年信托行业资管规模破20万亿背景下,政信项目绝对规模出现下滑。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政信合作类信托产品1.34万亿,占比6.63%;而当年一季度末规模为1.44万亿,占比8.71%。业务收缩背景下,传统政信业务该如何转向?业内人士普遍认为,PPP作为43号文打开的窗口或是政信项目的转型方向。
“信托公司要支持PPP项目,必须有能力解决好资金的大规模、长期限、低成本三个主要问题。目前来看,如果完全由信托主导就太难了,所以在PPP里面,信托主要是参与架构设计,同时参与一小部分劣后。”前述信托公司信托业务负责人称。
西南地区某信托公司人士称,在政信合作方面,信托公司需要大力探索参与PPP模式的不同路径。一是直接参与,信托公司自己独立参与或联合拥有丰富运作经验的产业资本共同参与;这种方式上,信托公司既可以在PPP项目设立之初以资本金方式投入,也可以为运行后的项目公司提供债权融资。二是间接参与,信托公司通过给具备融资条件的、有较强实力参与PPP项目公司的社会资本方提供融资支持。
需要说明,此前PPP被部分地方政府平台通过名股实债、隐含兜底等方式用作变相融资,不过目前这一问题已经得到重视。50号文称,严禁地方政府利用PPP、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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