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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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1 08:43:04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对于业内众多的信托公司来说,当前信托转型的方向其实已经基本上明确了下来。不过有意思的是,有专家表示,虽然当前信托转型的方向已经确定了,但是目前不少信托公司的决心还没有确定,需要继续努力。
转型无疑是近年来信托业绕不开的话题。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邢成认为,目前信托业处于蓄势待发期,用八个字来概括就是“方向已明,决心未定”。
目前来看,业内对信托业务转型已初步形成共识,基本确定四大转型方向。一是资产管理业务;二是财富管理业务;三是跟信托制度相关的投资银行业务,比如资产证券化;四是受托服务。
具体业务而言,除目前最受关注的资产证券化外,还包括股权投资业务、消费金融业务、国际业务、家族信托业务、财富管理业务、慈善信托业务等。
需要说明,当前信托公司提及的探索方向,可能需要较长一段时间发展,过程中部分业务可能会被摒弃。如一些2015年的热点转型方向——互联网金融等在2016年的年报中较少提及。
中铁信托副总经理陈赤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当前信托公司“决心未定”主要是考虑三方面问题。一是转型需要较长的培育期,在培育初期收入不一定能覆盖成本,涉及长期发展和中短期利益的考虑;二是新业务需要新人才,涉及引进、培育人才的问题;三是新业务会伴随新风险,对风险的认识、控制也需要信托公司斟酌。
关键词: 信托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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