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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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8 09:38:55来源: [证券日报]
近期PPP资产证券化正式落地,全国性PPP资产交易平台上线将进一步完善交易、退出机制,促进PPP市场加快发展。中信信托业务模式在不断演变,且各地对PPP的需求非常旺盛。
PPP作为传统信政合作的转型方向前景广阔,且近年来发展速度超预期。13.5万亿,如果能有效切入其中,意味着未来的信托资产规模能上一个新台阶。
发展至今,中信信托PPP经历了“股+债”、“股+债”+“联合体”、PPP母基金管理人,俗称1.0、2.0、3.0多模式变迁,其背后的核心逻辑是突出综合服务。
与此同时,整个PPP市场也在不断变化,不再仅是期限长、回报低适合险资进入。随着项目多样化,银行理财、信托计划、私募基金均有其业务空间。中信信托相关负责人称,PPP市场正“呈现百花齐放态势”。
业务模式在不断演变,从1.0到2.0到3.0。“股+债”+“联合体”反映了一个核心问题,即PPP需要综合服务能力。若金融机构在PPP项目中只是单一角色,比如只是提供贷款,那对于地方政府或合作伙伴而言,可能你的价值就不大,可替代性很强。
所以要打造核心能力“综合服务”。基于信托功能优势,我们最早以资金角度切入时,非常关注各个环节的资金整合能力,即只要参与,就能安排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资金进出,这是“股+债”的意义。除资金问题外,还要解决项目的建设、运营,所以提出“+联合体”,即将PPP相关主体的各方面资源整合在一起,比如中信信托操作的“黄石项目”,资金、建设、运营都在一起,基本涵盖项目需要各方。否则若差其中一方,项目落地就显得困难重重。
在PPP几十万亿市场形成后,底下不同层次的市场会细分出来,呈现百花齐放态势。但现在很多观点还停留在PPP就是期限长、成本低,其实时移势易,市场亦在变化。除了一些项目期限长、利润低、风险小,适合险资外;有些项目具有经营性和风险性,期限可能没那么长,如产业园区、污水治理等,可能是银行理财、家族信托资金进入;一些项目收益更好、风险更大,可能引导信托、私募基金进入。
中信集团非常支持PPP,背靠大树肯定充分利用,但集团未必所有资源都有,且对地方政府来说,有些项目它们很青睐地方企业,尤其是公共服务领域对项目所在市场非常熟悉的企业,央企并不一定适合所有PPP项目,所以不论是否有集团背景,都应该团结更多资源,选择最合适的一方,以大家都能够接受的方式组合起来,也是管理能力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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