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我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
2017-02-11 09:29:49来源: [新浪财经]
今天一大早,相信不少小伙伴就发现,平安信托发表了一份新的声明,平安信托发言人就“平安信托在驻马店农行同业存款被套取”的相关报道回应称:目前相关案件正在司法程序中,我们不予置评。这个消息一出,立马吸引了不少人的关注!
同时平安信托回应强调,公司一贯经营稳健,财务稳健,守法合规,客户权益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公司会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报道,案件缘起于数年前。在深圳资金中介人员肖某静撮合下,平安信托公司与农业银行山海分理处达成合作:平安信托将理财资金转入该公司开设于河南驻马店的农业银行山海分理处账户,定存一年。期满后,款项转回到平安信托“日聚金1号”账户。
此后,肖某静携带假冒的农业银行介绍信,前往平安信托位于深圳的办公室,代为领取开户手续。
农业银行山海分理处工作人员姚某堂及多家企业老板使用伪造的平安信托印鉴等,开设了平安信托在农业银行山海分理处的账户,并能随意支取账户款项。
隐患已经埋下,而彼时平安信托方面并不知情。2013年6月8日至2014年10月31日,平安信托分五次将共计14.5亿资金转入河南驻马店的农业银行山海分理处账户。
但在第三笔款项到期后,无法及时偿还。平安信托派出稽查部等人员前往农业银行山海分理处,无法解决问题后,一行人前往农业银行驻马店分行,分行工作人员发现存单竟是伪造,这一资金骗局无法持续。
司法会计鉴定显示,截至2014年11月28日已退还平安信托公司本金7 .66亿元,利息2146万多元,尚有6.84亿元本金没有归还。上述案件在河南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包括深圳一名中介人员在内的多人被控诈骗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
目前,平安信托正在加强对于自身法务问题的关注,值得继续观察。
关键词: 平安信托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