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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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9 09:19:14来源: [互联网]
经历了“杠杆牛市”和“杠杆熊市”之后,信托这一行业被市场所认知。对于当前的信托公司来说,展开信托业务的信批工作,不光是一种符合监管需要的选择,同时也是保障自身业务健康运行的选择。
中国结算公布的2016年12月月报中还有一个数据值得关注:
信托单月新增开户数突破1000户,达1069户,与2015年牛市时期接近。
自2015年9月份,信托单月新增开户数跌破100户之后,这一数据基本一直都维持在100户以下,甚至还有三个月的新增开户数为负(销户数超过新开户数),而且时间接近一年。
而自去年8月份,信托单月新增开户数一举突破500户,而且维持了4个月时间。2016年12月,新增开户数更是翻了个倍,突破1000户,总计1069户。
而2015年1月至6月,股票信托业务最为火爆。彼时,信托新开A股股票账户数连创新高,2015年前六个月信托新增开户数分别为1313户、562户、784户、1152户、1077户、1968户。
信托公司信息披露可以增加信托公司的透明度,有助于投资者和相关利益人了解信托公司的财务状况、风险状况、公司治理和重大事项等信息,有助于委托人和受益人及时、准确地获悉信托业务有关的信息,分析判断信托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状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社会公众对信托业的信心,进而提高信托公司的市场形象。
关键词: 信托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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