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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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9 09:14:53来源: [凤凰财经]
海德实业公告称:鉴于融资项目实际情况等因素,双方并未签署相关协议,因此公司决定终止向五矿信托申请贷款8.3亿元,以公司持有海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的融资事项。
该公司并未透露终止融资事项的具体原因。实际上,“融资项目实际情况”的可解读范围非常广。
一位信托公司高管对记者表示:“这笔股权质押的贷款融资项目,有可能是由于股权价值在约定时间内没有达标,面对股权价值不足,出于风险控制考量,信托公司可能会选择放弃合作。”
也有业内人士称,可能因海德实业春节前急于用钱,而信托资金到位不及预期,这也会引发合作终止。
导致此类合作终止最常见的原因是,融资公司找到了资金成本更低的融资渠道。业内人士称,当前信托贷款平均成本约8%,而同期限的银行贷款成本约为4.75%。
虽然信托资金成本高于银行,但由于银行放贷不仅有资质要求,而且审批流程较慢,信托仍是不少实体企业的优先贷款渠道。2016年12月,信托新增贷款1274亿元,增速维持了上月以来的高位。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从公开披露信息看,贷款终止的情况也许不常见,但从业务实操中来看,合作谈到一半没谈成的情况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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