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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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8 11:29:15来源: [中宜环科环保产业研究]
不少人对于绿色信托其实并不陌生,尤其是这两年,行业加强了对于绿色信托的重视,更是给不少投资者和业内机构带来了新的想法。目前看来,绿色信托已经在环保行业中启动了新的合作模式,来看看详细情况吧!
信托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
绿色信托已启动新型合作模式
信托是以信任为基础的财产管理制度,经营方式灵活、适应性强。1979年10月4日,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的亲自倡导和批准下创办成 立,标志着信托业正式复业。
2001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颁布,信托进入良性发展的“新信托时代”。2015年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为16.3万亿元,跨入了“16万亿元时代”。
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披露的数据显示,尽管数量尚少,但国内信托公司在“绿色信托”方面已经与环保企业开始有了合作。
北京市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 / 微型企业,推出“北京中小˙成长之星企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建立集合融资长效机制,提高发行效率,并且发挥区县政府部门作用,建立市区两级联动机制,及时协调企业和金融机构间问题,保证发行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制定相关政策,对发行信托产品的中小企业提供不超过两年,每年2% 的贴息补助资金,同时对收费标准低于行业通行标准的信托机构和担保机构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基础上,极大地调动了金融服务机构的积极性。
按照业内专家的分析来看,绿色信托的渗透力其实还是比较强的,尤其适合其他的几种方式相比,绿色信托的优势更加突出。目前绿色信托还在不断完善自己的合作模式,希望可以在给环保行业带来发展的同时,促进自身的进步。
关键词: 绿色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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