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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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6 09:45:22来源: [凤凰财经]
记者就“失联”一事向平安信托求证,平安信托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公司不属于“失联”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该负责人指出,公司于2015年9月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但一直以来未使用该管理人资格备案和发行私募基金产品。公司已于2016年8月接到基金业协会正式通知,确定该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已注销。记者查询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显示平安信托旗下的确没有备案私募产品。
当被问及此次被列入“失联”名单是否会对平安信托所发行的私募产品造成影响时,该负责人再次强调公司并未“失联”,
之所以引发较广泛的关注,是因为外界对于证券类信托产品和私募基金产品的认识存在一些误解。他解释称,平安信托为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管的持牌金融机构,公司所发行的阳光私募产品为证券类信托产品,与私募基金产品属不同监管体系的不同产品形态。平安信托的证券类信托产品均已在银监会属地监管局备案和正常发行,已存续的证券类信托产品亦正常运行,不受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基金管理人资格注销的影响。
该负责人也提示投资人,由平安信托发行的证券类信托产品均可在平安信托官方网站查询,平安信托一直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坚持“守法+1”,为投资人最大限度做好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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