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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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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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持牌机构 严谨规范
私募会员单位 安全放心
盛大、银河、华山联合注资
来源:信托资讯
2014-10-25 10:14:19 第56期
每个行业的发展都需要有部门对其进行监管,而信托业也一样,今年公布的信托99号文就是信托业的监管文件,信托99号文的监管力度被称为是史上最严的。那么作为投资人该如何解读信托99号文呢?一起来看看吧。
银监会于今年4月8日下发了《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4]99号)。“99号文”被称为近年信托发展史上最严厉的监管文件,将对信托公司经营及行业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一经披露舆论哗然。但对于信托投资者而言,实则不必惊慌,大可跳出“99号文”对信托公司经营业绩的关注,不妨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审视和理解。
一、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及投资者利益是监管天职
文件的主旨在于防范和控制信托公司风险,监管机构下此狠手是否就意味着当前信托行业风险已面临较大的系统性风险?笔者以为答案是否定的。超过十万亿的信托产品足以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重大影响,且作为一种高度专业化的金融产品,并非一般投资者所能完全知晓,因而需要银监会这样的专业机构进行监督和引导,从而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因而监管机构从其诞生之日起注定了其目的是为了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定以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而之于信托公司业务规模发展到什么水平,盈利能力如何等问题则处于次要的位置。“宁可发展慢一点,也要步子稳一点;宁可信托公司少盈利,也要保障好投资者的利益”是监管机构处事的基本出发点。
既然我们不能当然地因为监管强调风险而得出当前信托行业面临较大风险的结论,我们应该如何来认识“99号文”透露的信托行业风险状况的认识?任何的事物我们都要将其放诸于特定的历史背景来审视,关于“99号文”透露的信托行业风险状况的认识,我们应当从“99号文”制定的背景上来看。
“99号文”实则是对2013年末召开的信托业峰会上监管机构提出的“杨八条”的具体落实。而在上述会议上,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闵路浩曾明确指出“信托行业出现引发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的可能性不大”。
因而从文件制定的背景上来看,“99号文”是信托行业在经历高速发展之后,在信托行业引发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不大的背景下,监管机构未雨绸缪之举,是监管机构为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利益的职责履行。
二、信托公司趋利本能得到合理牵制
意大利著名政治思想家马基雅维利曾指出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而作为以盈利为目的商事组织(民法上的人),这种趋利性则表现得更加明显。信托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实际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如信托公司盲目追求自身业务发展,会将风险转嫁至投资者,而如处理得到则能实现于投资者的共赢,因而这种本能需要得到合理牵制。
从投资者的角度看“99号文”的影响,与其说是信托公司的业务发展空间受到限制,毋宁说是信托公司的趋利本能被合理限制,进而防止信托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从统一面转向对立面。这种牵制最典型的表现是股东的流动性补足义务、信托公司恢复与处置机制、以及净资本监管的强化。
股东的流动性补足义务与信托公司恢复与处置机制,这也是“99号文”的核心内容。上述举措强化了信托公司经营成果的最终受益者(股东及从业人员)义务,引导信托公司经营行为转向更加审慎;而净资本监管机制的强化,则在极大程度上限定了信托公司业务规模,从总量上限制了信托公司盲目趋利的动因。
在讨论信托行业风险是,有舆论将信托与“影子银行”及相应的风险划上等号。实则这样的言论是极端不严谨和不负责任的。因为在这样的讨论中并没有厘清什么是影子银行这一基本问题。
根据国际通行标准,是否接受有效的监管是影子银行的重要判断标准,而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底下发的“107号文”中也将是否接受监管及监管的有效程度作为判断国内影子银行业务的主要标准。
从功能的角度看,P2P、基金子公司与信托一样具备社会融资功能,相对信托产品而言,上述产品或缺乏监管,或虽在传统金融体系内,但缺乏净资本约束等基本监管措施。这类产品的经营主体更易爆发趋利的本性。
而上述产品相对于信托产品稍高的收益,并非是基于该类产品创造了更高的收益,而是在缺乏有效监管背景下,经营主体在自身趋利的同时让渡了部分收益,以期获得更高的收益。
不管是信托公司还是投资者对于信托99号文的出现都不必感到惊慌。信托99号文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加强风控,让投资人可以更加放心的进行投资,而信托99号文这一未雨绸缪的举动是对信托公司和投资人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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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王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