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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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CHINA INDUSTRIAL INTERNATIONAL TRUST LIMITED |
公司简称 | 兴业信托 | 成立日期 | 2003-03-18 |
所在城市 | 福州市 | 注册资本 | 500,000.00万元 |
法人代表 | 沈卫群 | 董事长 | -- |
总经理 | 林静 | 是否上市 | 非上市公司(不含拟上市公司) |
大股东 | -- | 股东构成 | -- |
办公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26层 |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前身系联华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注册地为福建省福州市。2011年1月,经国务院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是经国务院特批的我国第三家由商业银行控股的信托公司;同时也是福建省(不含厦门特区)唯一一家信托公司以及我国第一批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信托公司。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紧紧围绕“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打造全国一流信托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坚持依法经营、稳健经营,不断夯实业务基础和客户基础,着力提升业务发展和创新能力,致力于成为国内优秀的综合信托服务提供商,成为综合化、有特色的全国一流信托公司。截至2010年末,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固有资产总额为8.79亿元,信托资产余额为326.50亿元,累计开展信托项目520个,已顺利结束信托项目370个,公司所有结束清算的信托计划全部如期或提前兑付,所有信托产品的收益都达到或超过预期收益率,存续的信托财产运营情况正常。 按照立足福建、面向全国的经营发展战略,目前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已设立了9个综合管理部门、11个业务发展部门、1个客户营销服务部门,在福州、北京、上海、深圳、重庆、西安、武汉、沈阳等全国主要经济中心城市设立业务和客户服务网络,并参股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国优秀信托公司评选活动中,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先后荣获“最具区域影响力信托公司”、“最佳高端客户投资渠道奖”、“最具成长性信托公司”、“最佳区域理财机构”等多项荣誉。 公司股东实力雄厚,可持续发展前景良好。公司现有股东中既有中资主流商业银行,又有国际知名外资银行及大型国有企业等实力强大的股东。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现有股东分别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华投投资有限公司、澳大利亚国民银行、永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投资担保中心。
●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 ●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 ●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受托经营公益信托业务; ●经营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 ●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 ●代保管业务; ●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以银行存放、同业拆放、贷款融资租赁或投资方式运用自有资金; ●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办理金融同业拆借;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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